辽注党(2013)13号
各市行业党委(总支)、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随着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党组织活动经费问题日显凸出。为此,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辽组通字[2013]1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辽组通字[2013]12号).rar
中共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