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党(2013)10号
各市行业党委(总支)、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为做好我省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体现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效,促进行业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中注协党委<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指导方案>的通知》(会行党[2012]4号)精神,制订《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评分标准》,请认真执行。
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评分标准》,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包括联合党支部)自评后,报市行业党委(总支)评分汇总。各市行业党委(总支)要认真负责,督导各党支部切实做好评分工作,并于5月17日前将《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评分汇总表》(附后)报省注协党办
联系人:罗成银
电话:024-23496710
传真:024-23496707
中共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
2013年5月3日